三)考虑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或弃土场所,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暂存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章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为施工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配置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
第一节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二条安全隔离设施(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之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之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之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之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安装应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并设置“当心坑洞”类安全警告标牌。夜间行车、行人通道附近孔洞,应设置警示灯具。(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并设置“禁止烟火”类安全警告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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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绝缘材料的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并设置“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类安全警告标牌。
(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并挂设“当心坑洞”和“禁止通行”类安全警告标牌。
(六)围墙未及时砌筑的施工区,应设置临时全封闭安全隔离围挡。
(七)交叉施工作业区应合理布置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孔洞防护设施(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二)盖板应满足人员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孔洞盖板、严禁拆移”等安全警示(提示)标志。(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第十四条施工用电设施(一)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