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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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者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
六、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七、接地极、接地母线和接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