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省学校消防安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3术语和定义
《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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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412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f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g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i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j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k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l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m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13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f414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d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e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415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