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书
编号:页数第1页共5页
LJSG1502
单位:荣乌高速公路LJSG15标项目部主送单位工程名称挡墙施工队安全交底
工程部位
挡土墙施工
交底内容:一、基坑开挖1、开挖前,对开挖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及文物进行详细调查,并在开挖前,对地下管线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发现文物要及时向项目部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汇报。2、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距坑边应不小于10m。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否则立即撤出人员和设备。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6、基坑开挖如在老路面边侧,在施工时,须在基坑两端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志。夜间还需在开挖处设置反光标志。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m时,在基坑四周设置坚固的围栏,围栏高度15米,横杆间距不大于025
f米,以防止出现坠坡现象。7、人工修整基底时,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并注意开挖破面的稳定性。人工在基底修整,坑边严禁机械作业。8、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9、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过程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10、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或开辟专门上下通道。严禁施工人员蹦跳或攀沿支撑物上下。11、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二、挡土墙浇筑安全要求1、在深度超过15m砌筑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塌方的危险隐患。送砼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材料、工具等。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3、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合格后不准随便拆除或移动。4、脚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并应分散堆置,不得过分集中。5、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