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A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形成无形资产的A专利技术采用年限平均法按10年摊销,无残值(从当月开始摊销,该专利技术用于生产产品。)(2)2002年12月31日,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项B专利权,应付款总额为1800万元,20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12月31日分别支付600万元,假定实际利率为5,取得的B专利权无法预见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利率为5,期限为3的年金现值系数为27233)(3)2003年12月31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B专利的款项,按实际利率分摊了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并对上述两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A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80万元,B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1400万元,A专利技术发生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不变。(4)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继续对两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A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B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180万元。(5)2008年10月10日,甲公司将A专利技术出售,收到价款2400万元,应交营业税为120万元。除特别提到外,其余假定均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编制缴纳公司2002年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及其摊销的会计分录。(2)编制缴纳公司2002年购入B专利权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付款、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A专利技术全年应摊销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5)分析判断甲公司2006年12月31日两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调整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f如需调整编制相关会计分录。(6)计算2008年10月10日出售A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并编制出售时的会计分录。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未发生减值,销售商品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商品销售成本在请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2009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12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商品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已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A公司代销W商品100件,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件6万元,未出售的商品A公司可以退还甲公司;甲公司按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1向A公司支付手续费。在收取A公司代销商品款式扣除,该A商品单位成本为4万元。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已对外销售W商品60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360万元,增值税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