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教学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课程方案》及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努力满足每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规范课程教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努力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教学体系。二、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要全面开设《课程方案》规定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每学年都要设置各领域的课程,保证使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一定学分。学习领域包括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校要开齐所有科目,并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各科目一般由若干个模块组成。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尽量多开设选修模块,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安排如下: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科目语文外语数学必修学分1010108学分8884一年级周学时4442学分8884二年级周学时4442学分44412三年级周学时55512
人文与思想政治
f社会
历史
6
4
2
4
2
地理
6
4
2
4
2
科学
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666443311
44422114
222111
44422114
22212111113110
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美术体育与健康研究性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622学习活动社区服务
2
2
2
152
6
2
6
2
3
2
三学年至少10个工作日全年至少1周122全年至少1周122全年至少1周1
学校课程(选修学分II)
说明:1本课程设置方案是对所有普通高中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学生课程选修的最低要求。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