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实行项目审批制度进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审批程序是一、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属地区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6.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意见7.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8.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9.配套资金已落实的证明10.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的1、2、6、7、10。二、办理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三、审批条件1.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准意见3.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成熟4.配套资金已落实5.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6.需征地的项目初步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方案7.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注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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