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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云政发200714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全省农村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村消防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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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还普遍存在火灾隐患突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6年,全省农村共发生火灾5361起,火灾起数占全省火灾总数的比例超过50,许多农民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等7部委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734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坚持配套建设,确保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开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以点促面,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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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目标。二、健全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经常昕取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根据农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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