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3、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4.医院将根据签约承诺内容对签约方每月进行考核,违约将报院纪委备案并告知供货商,两次违约将终止合同,另选供应商。5、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6、中标企业派驻医院方的调剂工作人员应为合法资质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7、医院方仅提供现有中药配方颗粒的配方用房,若需扩大则由院方租用医院临近用房,房租及设备、水电等均由中标方负责。(五)评标流程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投标企业的评定(满分100分)资信得分(满分20分)技术得分(满分40分)价格得分(满分40分)。由院纪委抽取有关专家对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两位为本项目中标人及备标人。
f(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2、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且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的、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的;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七)注意事项1、本次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