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经济承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瑞泰商务广场新建工程一区商业楼
(二)工程地点:河北省安平县育才路东侧,为民街南侧
(三)工程内容:模板分项工程基础及主体工程含二次结构等
(四)工作内容:承包范围:钢管、扣件、多层板、木方等所有周转材的场内装卸车(含
模板退场装卸车);木工棚搭设以及机具安装、拆除;塔吊、人货两用梯及其他设备基础模
板安装、拆除;图纸、规范以及施工方案内所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工作(含土建图
纸中注明的水电安装洞口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作;场内材料倒运以及塔吊回转半径范围
外材料倒运工作;顶板模板安装完毕后的板面清扫工作;临时施工洞口(含放线预留洞)、
施工缝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作;后浇带模板安装、拆除工作;厕所泛水沿模板制作、安
装工作;二次结构圈过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作;预制构件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作;
临时施工洞二次制模、安装、拆除以及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超规范约定的剔凿(含剪力墙及柱
根部砼凿除清理)等其他一切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修补工作内容(含设计变更及联系单);
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标准,材料进出场时分类堆放整齐(含模板铁钉拔除);工程的所有
木工工作,配合好有关部门突击检查工作,原则上不产生任何点工。
(四)工程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为基础,并以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测
定认可的计算数量为准。对于下列项目,均包含在综合报价范围内,现场不予以数量计量
单价(含施工用铁丝、铁钉等辅助材料)。
综合报价范围内项目内容
预制构件;临时施工缝制模、安装、拆除;临时施工洞口制模、安装、拆除以及二次制
模、安装、拆除工作;后浇带临时制模、安装、拆除工作;钢管、多层板、木方等所有周转
材的场内装卸车(含模板退场装卸车);木工棚搭设以及机具安装、拆除;塔吊及其他设备
基础模板安装、拆除;
第二条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以甲方指定开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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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竣工日期:以甲方合理工期竣工(三)对于工程总量不确定时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第三条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值:(以结算为准)(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