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桐职校通2014号
关于印发《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班级:《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已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1、《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2、《桐梓职校学生考勤管理办法》;3、《桐梓职校住校生管理暂行办法》;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室
印制46份
发:校领导、各处室、班主任及教导队、门卫室、男女生宿舍
1
f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严肃校纪校规,树立良好校风,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桐梓职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适用对象:本校在籍学生。处分种类: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一、在校内各场所乱涂、乱画或乱丢乱扔垃圾,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二、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留宿外人的;三、教学实践实习课程中,不服从老师管理、指导、违反操作规程的;四、随便进出课堂或上课做玩手机、打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事且不服从老师管教的;五、住校生不按时就寝或熄灯后高声喧哗,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六、一月内查出3次(含3次)以上6次以下(不含6次)未带校牌的;七、一学期内连续旷课10节或累计旷课达20节的;八、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的(该门课程以零分记);九、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一、打架、参与打架情节较轻或隐瞒打架行为知情不报的;二、为他人作伪证影响调查处理的;三、私藏管制刀具或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吸烟、酗酒经说服教育态度不端正的;五、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出示假证的;六、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留宿外人发生留宿人员打架、盗窃等行为的;
2
f七、一学期内连续旷课20节或累计旷课达30节的;八、实习、见习时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经教育不改的;九、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吸烟、酗酒屡教不改的;二、寻衅滋事或参与打架情节较重的;三、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出示假证且不听门卫指挥影响较坏的;四、乱接电线、插座或乱用电源的;五、一学期内查出累计达6次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