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保护接零第421条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二、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三、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四、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五、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六、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第422条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二、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第三节接地与接地电阻第431条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但应采取第415条规定的措施。第432条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电动机械的重复接地应符合第八章的规定。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第433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第434条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第435条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第436条Ⅰ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f第437条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第438条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第439条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