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合计325本模块应修学分32515注:学生应修满人文与社科类课程15学分15注:学生应修满经济与管理类课程15学分全院公共选修课程15注:学生应修满艺术与体育类课程15学分15注:学生应修满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15学分跨学科选修课程6注: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至少修满6学分自主个性化学习与创新注:学生至少获得4学分,具体学分认定办法另见学4奖励学分校相关规定本模块应修学分161915应修总学分合计
备注:1考试类别中,√代表考试,其余为考查。2“两课”社会实践3周,其中1周分配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周分配,2给“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培养方案课程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合计学66283019325161915分占总学分比例34461462156799216978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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