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
f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
f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