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陪产假的规定
20130124来源:互联网作者:内容提要:其实,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目前只有对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
其实,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目前只有对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计划生育方面的相应规定。另外有些企业也可能在此基础上有一些自行制定的规定,要具体分析。男方陪产假地方实例:1、北京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解释:其实北京没有真正意义的男方陪产假,所增加的30天属于晚育奖励。而且,在90天法定产假之外,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如果由女方享受了,男方就没有了。2、上海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3、天津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并且必须由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婚证明。4、重庆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5、江苏省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f6、江苏省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照发。特别提示:具体到各地的男方陪产假天数,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013年最新女职工产假与男职工陪产假规定
来源:九问律师网时间:20130406分享到:更多
导读:本文为您提供劳动法工资工资计算方法等劳动纠纷的相关规定,并对2013女职工产假和男职工陪产假进行详细解读,欢迎浏览。
安徽: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福建: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
黑龙江:职工晚育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