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事人的口头协议,无书面证据,给执法监督机构查找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产生串通投标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
f有以下几点:1.高利润回报,低违规成本:首先一个大项目的中标与否往往能决定一家企业的兴衰成败,背后的利益关系显而易见,然而现有法规的不严谨,给招投标留有不少弹性“操作”空间,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缺乏严厉的规章约束,很难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其次利润回报与串标违规低成本之间存在较大的反差,目前对招投标违规处罚相对较轻,通常是按中标价的5%罚款,而这样的项目利润一般能到1020,甚至更高。2.现行招投标实行专家评标制,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评标专家库人员有限,而招标项目众多,专业差异较大,评标时间又短,所以对部分项目而言,专家只是帮助业主履行了法律程序,即使怀疑有串标、陪标现象,评标委员会也不深入追究,一查到底,从而导致串标现象失去了最后的监督和控制。3.权钱关系泛滥,缺乏诚信土壤:我国市场化体制改革虽然运行多年,但是受传统文化和人情关系思想的影响,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仍容易屈服于权力和人际关系,权钱交易、投机取巧能够给当事人短时间内带来巨大利益,导致诚信经营者缺乏动力,实践中,某些领导干部暗中干预招投标的现象客观存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及监管服务人员不能坚持原则,都给串通投标者提供了机会和市场。
22非法转包、挂靠现象原因分析:1)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率低是造成非法转包和挂靠现象的根本原因: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整体规模迅速增长,建筑企业也日益增多,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加上人工费和材料费的上涨,
f让原本就利润率不高的建筑业雪上加霜,以2011年为例,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为7,而建筑业仅为3。
2)利益驱动、风险转移是产生转包和挂靠的主要原因。挂靠、转包行为的存在,与挂靠人、被挂靠人、发包人有利可图有密切关系。被挂靠企业利用资质这一无形资产,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在不增加人员、设备、资金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建设项目,既扩大了知名度,又积累了工作业绩,可谓“名利双收”;而无资质或者低资质的企业,通过使用被挂靠、转包单位相应的资质,承揽到自己无法承揽的工程项目,获得了更多的施工机会和利润。转包和挂靠也是高资质施工企业转嫁风险的重要手段。中标的施工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如果一个项目的利润空间有限,不足以维持企业的支出成本,挂靠和转包的产生就变得“顺理成章”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