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校园安全督查情况记录表
学校(幼儿园)名称:检查标准
1学校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3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3名,3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6名,学生每增加1000人增配3名。2有住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园专职巡逻队,对校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守护,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做好记录。3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有专门人员守护、管理,校门口无学生拥堵、集中逗留等;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带两名值班教师,连同学校保安,共同维护好校门口秩序;对一时无人接走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安排专人集中看护。4学校安全保卫室至少配备两把警用钢叉、三根长警棍和对讲机、辣椒水等必要的警用器械,满足学校安保工作需要。学校警用器械严格按照规定专柜保管、使用,不外借,不失控。5校园监控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校园监控室24小时保持专人值守,并配备对讲机,认真填写值班记录。6建立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校长(园长)与各级部(科室)、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每个场所、每个环节、每个时段都具体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做到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7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排查校内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重点排查清缴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分析排查学生思想状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学生之间矛盾隔阂,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教育工作。8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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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在校生人数:
住校生人数:备注
检查情况记录
f检查标准
9学校设立值班室,配备值班用具,张贴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10校园内无危楼、危房,无违章建筑,板报栏、楼梯、屋顶、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无断裂、倾斜、塌陷等异常情况。校内假山、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要安装避雷设施。11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平房每栋适当位置要放置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并按规定年检,消防栓、水带、喷头、防火砂等消防器材配套齐全,保持良好状态。12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楼的楼道及楼梯口处均有高低位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在适当位置安装应急灯,并保持良好状态;教室和宿舍内醒目位置要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