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北政办201525号【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318【实施日期】2015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北海市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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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北海市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号)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工
作方案》(南宁银发〔2014〕65号)要求,如期完成我市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为主导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建设政府公共信用数据平台,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北海市社会诚信环境,促进北海市经济发展。二、工作原则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北海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对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工作任务统一分解。参加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取得成效。三、工作任务及分工(一)搭建北海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南宁银发〔2014〕65号)要求,以南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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