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x〕x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在推行“三证合一”、“一照通”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和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将由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营业执照统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主要任务
f(一)改革步骤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企业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改革举措1“一窗受理”。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的工作模式,受理和发照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一照通”窗口承担。积极探索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2“一表申请”。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涵盖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相关内容的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市场监管部门留存,不再在部门间传递。3信息共享互认。市场监管部门开发全市“五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务外网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及变更、注销等信息及时传输至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机构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