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能够采取口头方式,也能够采取书面形式。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依照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能够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七、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所谓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今后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今后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现在后欲买卖机票为本约,而预先约定今后购买飞机票,则为预约。
八、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由于这类合同中的第三人仅享受权益而不承担义务,因此这类合同又被称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也常常被称为受益人,这种合同的法律特点表现如下: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益,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第五节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的特点:1、合同法具有较强的任意性2、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3、合同法是富于统一性的财产法4、合同法是制造财宝的法律
第六节我国合同法的历史进展1956年(商业部、地点工业部对往常有关工商打算衔接贯彻经济合同中若干咨询题规定的联合通知)
第二章合同法的差不多原则第一节合同自愿原则
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第二节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益以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大陆法国家,它常常被称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在合同法中,诚实原则具体表达为:1、合同订立时期应依循诚信原则2、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3、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
f4、合同终止以后应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5、合同的讲明应依循诚信原则
第三节合法原则第四节鼓舞交易原则交易,是指在独立的、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就其所有的财产和利益实行的交换。合同法以调整交易关系为对象,各种纷繁复杂的交易关系,都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并要借助于合同法律规则予以规范。
第三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要紧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要紧条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