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份证号:(身
)为英山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工
程名称)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并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年附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体信息一览表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执业资格项目经理签名日期
月
日
(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图审查时指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一致。)
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交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身份证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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