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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徐州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577号【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5【实施日期】2015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徐州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77号2015年5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2015年徐州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徐州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201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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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防治条例
》、《江苏省大气污染》(苏政发
》以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2014〕12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和夏秋两季农业生产的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还田为主、整村推进、加大补贴、综合利用、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强行入轨、全面禁烧。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20万亩,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二、工作步骤2015年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综合利用推动、考核总结四个阶段。1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9月10日至9月30日)。各地在夏、秋两季要分别召开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工作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市、县两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电视滚动字幕;县级要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组织流动宣传车;印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手册、张贴政府通告、印发《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给农机手的一封信》。县(市)区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联防工作的协调和沟通。2全面禁烧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9月25日至12月30日)。市、县、镇层层派出禁烧包保督查组,实行不间断巡查、督查;集中清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沟渠等处的秸秆;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牵头组建禁烧应急分队。3综合利用重点推动阶段:(5月5日至12月30日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活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食用菌生产、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氨化青贮、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堆肥、宽行作物行间覆草、密度板生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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