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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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董事会成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身体
健康的成年人。根据《民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幼儿园董事会成
员。)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
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首届董事、董事长通常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董事、董事长是推选产生还
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关于董事、董事长的产生方法需要在章
程中明确。)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XXXXXXXXXXXX。(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XX名。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
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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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XXXXX。(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六)XXXXXXXXXXXX。(幼儿园章程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