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分包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分包内容: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资料(复印件)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f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全部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遵守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分包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与总包方无关。不得随意拆改现场各项防护设施,打开洞口防护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完善。
7为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工程量大小,分包方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工程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则在工程完工后全部无息返还分包单位;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或违章,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导致工程或总包方被处罚的,则相关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