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毕业答辩前两周,教务处组织召开毕业答辩预备会议,听取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答辩准备情况,各系上报答辩安排表,表中应有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成员。r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r
1指导教师应选有经验的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员的资格须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须由教研室指定培训教师对其进行培训,合格后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认定,才能上岗。r
2在正式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前,每位指导教师都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订出详细的指导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论文)的阶段内容与要求、具体的指导时间和地点,各系要掌握此计划并由教研室备案。r
3指导教师要随时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及出勤情况,及时提出质疑,确保指导时间和工作质量,毕业设计指导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指导教师不得将题目内容相近的毕业设计(论文)样本提供给学生作为参考。r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学生的设计(论文)全部资料(说明书、论文、图纸、程序、实验原始数据、综述报告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给出综合评语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考核成绩,并向教研室、系主任报告学生是否具有答辩资格。r
六、对学生的要求r
1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独立完成一项给定的任务的全过程(开题、资料收集、调研、方案比较、实(试)验、数据采集与处理、结果分析与总结、提炼观点、得出结论、绘制工程图样、编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绘制有关图表、口头说明讲解与正确回答问题等)。严禁以任何方式抄袭他人的成果或网上的文章,也不能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r
2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