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第十六条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公约执行机构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单位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和工作人员执行本公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公约经中国物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本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十分之一以上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f第二十条本公约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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