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xxx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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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李某申请日期:第四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路号幢室。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身份证号:)出庭作证。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201X)民一初字第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了解涉案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出庭作证,请予以准许。此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1、证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路号幢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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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五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人:男,汉族,1975年5月2日出生,初中文化,现住新疆石河子市。申请事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特申请以上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此致梁园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二0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送:
刑事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刑事法官先进事迹材料,查清了被告人张甫弟在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对四名七岁至九岁的幼女多次进行奸淫的事实。尤为重要的是,被告人将四幼女集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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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起进行猥亵和实施轮流奸淫。据此,xxx5次召集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合议研究,认为张甫弟不仅奸淫幼女多人,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以重处,并及时将张甫弟一案依法移送xx州市中院管辖。经审理,xx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被告人张甫弟死刑。由于xxx的严格把关,避免了重罪轻判,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X年x月,正值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始不久,检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某中学学生谢藤军、江波、李宗建、李友成提起公诉,此案受到全国多家新闻媒介的竟相关注和炒作。xxx主审此案,经过认真审理查明,他认为谢藤军等4人成立的新龙会组织,是学生中的一种帮派组织,成员几乎是14岁至16岁的初中学生,其宗旨主要是对抗另一学生帮派组织飞鹰帮,既无构成犯罪的行为,更无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构不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和犯罪特征,新龙会仅属于一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