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交宿舍值班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家长来访及会客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校外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地点会客;各公寓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公寓楼。
8.学生的财物要自行妥善保管,不允许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宿舍要加强自身防范,保持窗户、玻璃、门锁完好,离开寝室时,要关锁好门窗,以防失窃。学生对本寝室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要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恶性案件发生,发现盗情和其他案情或险情及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老师并主动配合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消除隐患。要见义勇为,积极提供线索,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9.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一理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警,宿舍管理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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