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法律作用和法律价值第一节:法律作用的分类
一、法律作用的分类:法律规范作用、法律社会作用二、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1、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应选择何种行为方式。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特定的人和情况进行引导;规范指引是通过一个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和情况及进行引导。(个别指引:针对性、灵活性;规范指引:客观性、经济性、稳定性)2、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是判断、衡量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和尺度。法律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会得出三种结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性行为”。4、保护作用:法律对合法行为的有效性予以确认,保障行为人享有基于合法行为应获得的利益。5、强制作用: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性予以否认,并对违法者进行惩罚和制裁。6、教育作用:法律在对一般人的行为进行指引、预测、评价、保护和强制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并进而影响到人们未来的行为选择。三、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1、阶级统治作用:法律通过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1)法律通过对政治关系的调整,维护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地位;(2)法律通过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3)法律通过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调整,维护统治阶级在思想上的统治地位。2、社会管理作用:法律通过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以管理一般的社会公共事务;(1)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存条件;(2)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秩序;(3)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4)提供一般的社会保障。
第二节:正确认识法律作用一、法律作用的两重性1、积极作用(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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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消极作用(负面作用)。法律消极作用或者负面作用产生的根源大体上有以下方面: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偏私性;立法者和执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法律自身所固有的缺陷。二、法律作用的限度1、法律只能调整人的外部行为,而不应涉及人的思想;2、法律只能调整人的某些行为,而非全部行为;3、法律有其固有的不周延性;4、法律不可能平等地保护每一种利益;5、法律追求形式合理性,可能牺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