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后由本人提出试用人员转正申请,由
本人填写交部门负责人及签署意见,人事进行考核评估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给予转正。(2)人事专员将员工有关资料存档管理。二、员工离职管理1、离职的分类(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辞职原因,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经请示或批准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2)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由其主管通知员工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3)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即行开除员工,部门主管清点收回公司发放的工作用品。2、离职审批(1)离职前,员工应提前30天向本部门主管递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人事部或其上级主管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并在离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和姓名。(2)员工离职审批权限按照行政管辖两级审批的原则,即一般员工
f离职提前一个月报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中层及中层以上员工、特殊岗位的骨干员工、一级岗位员工离职须提前两个月报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3、离职交接(1)本人到人事处领取《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表3),本人填写后向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说明工作进度及现状,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的工作事项,交接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清退有关款项和物品。到人事部办理宿舍退宿事宜,交回宿舍钥匙。(2)各项内容交接完毕,确无遗留问题的,各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其离职;与某部门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该部门主管须在清单上注明,以便人事掌握处理。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者(1)由主管或人事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造成公司损失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3)连续无故旷工三天及三天以上人员,未办理任何请假或辞职手续,视为自离,自离意味着该员工自愿放弃就职、脱离与公司的所有关系,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本公司将对其作除名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f三、附录附表1:
申请部门申请增补理由
性别学历经历
人员增补申请
填单:增补职位
年月日增补额人
□扩大编制□储备人力希望到□辞职补充□短期需要职日期
应具资格条件婚姻外语
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