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加强政务公开(一)严格依法检查,规避行政风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专业人员,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建立案件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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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违规问题予以处理处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八项规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会计造假、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偷漏税款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应在预算中安排检查经费,为检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财政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财政部门及聘用的其他专业人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完善公示公告,加强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查前公示应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并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同时,全面开展查后公告,查后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查后公告应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并在财政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省财政厅将对检查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和考核。四、材料上报及考评(一)材料上报。1检查名单。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财政局要在2016年4月10日前,将选择的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2总结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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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f(1)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总结要全面反映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整体情况,突出检查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提炼检查经验和有效做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会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2)检查汇总报表(见附件)、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和信息等材料。总结材料应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附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