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1.为确保工程有序施工,更好地加强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使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圆满完成合同约定各项任务,根据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1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和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2.承包人合同责任
21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试验室应达到二级试验室的要求。
试验室须经监理人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2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并在材料进场前通知监理人。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人审查。
23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监理人核准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取样试验和评定。为保证试验条件的稳定性,承包人可自行安排一定比例的第三方检验,以进行平行对比。
24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室测试,但须经监理人批准。
25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在其试验室内设有专供监理人员使用的办公室,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出入该试验室。
26承包人须按监理人指示进行重新测试,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测试。监理人进行的平行测试,试件由承包人免费提供。
27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人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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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监理人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时才批准予以使用。
28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责任。29对于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或做出相应处理。
210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申报签证程序31每批建筑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并报送《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32工程开工前及在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按月或按批量不定期的对建筑材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