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强,能吃苦耐劳。5上海户籍,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谢绝。薪资待遇:1工资面议2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3其他福利待遇面议这则招聘广告,问题多多,招聘单位违反《就业促进法》的嫌疑很大。比如,第一个招聘要求,“知名大学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知名大学毕业的就不行?为什么大专的不行?普通大学毕业的,一定就没有知名大学毕业的工作能力强吗?第二个任职要求,“女性,30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有人会问:为什么男性不行?为什么31岁的不行?为什么身高160cm的不行?是找总经理秘书还是选小三?第三个招聘要求,“英语CET6以上”,有人会问,没参加过英语六级考试,没有英语CET6证书,但英文接近母语水平,为什么不行?是选证书还是选英文水平?第五个招聘要求,“上海户籍”,有人会问,为什么外地户籍的不行?此外,工作地点在哪?工资大概什么标准?应聘者都不知情,怎么敢投简历呢?●目前企业比较容易出现的歧视还有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容貌歧视、对残疾人的歧视、学历歧视、对应届毕业生的歧视等。因此,设计、发布招聘广告时,需要注意措辞;面试、考核时,同样需要注意言辞,不能以含有歧视性的理由回绝应聘者。3、严格的招聘过程:考查、考查、再考查●很多用人单位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员工擅自离职,或者携单位财物离职,或者对单位尚存在未尽的法律义务,但是单位无法联系到此人。虽然用人单位在这些员工入职时,都要求员工留手机号码,但是,离职后员工手机就会关机,甚至停机,而这些员工呢,往往是租住的房子,一旦擅自离职,肯定是人去楼空。有些企业录用员工已经两三年了,连员工的身份证号码都不知道,至于其他信息就更不了解了。●其实这就反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各种信息掌握不够,致使出现问题时无法解决。如果说,企业对这个员工家庭成员的工作信息、联系方式有了解,对这个员工朋友的联系方式有了解,对这个员工上学期间导师或同学的联系方式有了解,等等,那么一旦发生擅自离职的情形,单位即使无法直接联系到此员工,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追查到该员工的联系方式。●很多企业都会在新员工入职报到的时候,才要求员工提供个人信息。此时企业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员工不愿意提供各类个人信息,不配合,甚至采取抵触的做法。这个时候单位再想约束员工,就会很被动,所以企业还是应该在招聘时做好基本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