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斯多噶学派(首次提出自然法学派)(2)古罗马西塞罗(国家法与自然法冲突,则国家法无效)系统化了自然法,使之成为了系统化的学说。(3)中世纪神学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从这一时期起,自然法分为神学的自然法、世俗的自然法(4)古典自然法学派(中世纪晚期,理性主义思潮)分为永恒法、神法、自然法、实在法(5)新自然法学派(二战以后)2、分析法学派(1)奥斯丁创造,是法理实证主义鼻祖。它区别了经验主义和经院主义。(2)凯尔森纯粹法学(3)哈特新分析法学与自然法学派福特有争论,在实践中,自然法学派占上风二、法理学本身问题(一般了解,考的可能性不大)(一)什么是法理学狭义:专门研究实在法的学问(以奥斯丁、经验主义为其理论基础)广义: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学术门类,实质上就是法律哲学或法哲学(二)法理学特征
f1以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研究法律问题为宗旨的学术门类(具有问题性,主要在疑难性上,分别为事实上疑难、法律上疑难、道德上疑难,前两者为“假疑难”)2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问题或者说是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问题(为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有效的说理模式和论证程序)3法理学是哲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哲学方法主要有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三)法理学意义(研究和学习)1从理论上建构解决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模式,帮助人们形成和深化对法律的认识,提供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符合法律思维要求的理论思路2帮助学生克服的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促使学生形成适应法律职业要求的系统的职业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思维方式,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3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掌握法律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提高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理论水平从深层次上看,法理学的意义与法律思维联系密切,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根本上都是为了提高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能力,法理学的意义在于理论思维方面,对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能力进行训练第一章法律本质(一)采用本质主义法学的理由1对于整合法律知识具有重要作用2对法律本质的追求,就是对终极目的的追求3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国法学的指导思想,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一种本质主义哲学,所以,我国采用本质主义法学。最重要原因(二)法律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前年考过)1什么是本质和现象本质法律的内在联系,深藏于法律现象之后,具有抽象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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