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对社区矫正范围、执行机关作了原则性规定,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立法任务。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确保执行效果和质量,则是更为迫切的立法任务,也是建立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的重大课题。《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实现了与第一阶段的立法工作同步进行,建立了我国社区矫正执行制度。《实施办法》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突出了刑罚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基本功能;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管理体制、执行机关、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主要问题,规范了矫正措施和执行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和配合制度,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空白,畅通了与监禁执行的制度衔接。《实施办法》的出台,完善了我国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辅相成的刑罚执行体系,对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f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依法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必然要求。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特殊人群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政法机关,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把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近年来,为了指导和规范社区矫正试点试行工作,“两院两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试点试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认真全面地总结各地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贯彻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又积极动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基层组织、家庭成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贯彻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大任务相结合的原则,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创新教育矫正方法,实现刑罚执行与特殊人群管理的有机结合。《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社区矫正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制度成果。
制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