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对选题背景的概述。第二部分是家庭暴力犯罪的基本理论与产生原因。家庭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包括传统文化因素、心理因素以及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等。第三部分是我国在家庭暴力法律防范中存在的问题。法律救济滞后且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受害人的举证困难,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最后提出了完善家庭暴力法律防治措施。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解决举证难问题,提高受害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为了更好的完成这篇论文,本人查阅了《婚姻家庭法新论》、《防治家庭暴力研究》、《婚姻家庭法学》等书籍,从而初步形成了写作此文的思路框架。
f浅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论文提纲
家庭暴力具体对象和手段层面分析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性与精神上折磨、伤害和虐待的行为,即身体暴力、性暴力进行肉体上的摧残、虐待和伤害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身体的伤害和精神的虐待。丈夫对妻子所实施的暴力是最常见、最难治理。因此正确认识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深刻分析、理性思考对于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引言
二、家庭暴力犯罪的基本理论与产生原因
(一)基本理论(二)家庭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
三、我国在家庭暴力法律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暴力立法缺失1、家庭暴力法律防治实体法上之不足2、家庭暴力法律防治程序法上之不足(二)家庭暴力救济途径不足
四、家庭暴力法律防治措施的完善
(一)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1、完善家庭暴力实体法2、完善家庭暴力程序法(二)完善家庭暴力救济途径1、强化司法救济途径2、优化社会援助途径
防治和处理家庭暴力是一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不可能在朝夕内解决,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社会力量和受害人的自我保护。只要我们正确的认识到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找到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针对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就一定能够促进全社会高举反家庭暴力的旗帜,从而减少家庭暴力现象的出现甚至从根源上铲除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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