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及保证措施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框图项目经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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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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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督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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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措施
市有关部门
公司定期
经理部例行
监督
检查
检查
办公室
质检部
施工队
作业班
环境教育
环保措施
奖罚措施
环保法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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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严格得按照业主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主要具体措施如下:
(1)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章制度。
(2)由项目副经理负责全合同段的环保工作;各作业队、拌和站由行政管理员负责,分段承包,分段负责搞好全合同段的环保工作。
(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时,均应写出保护措施,各施工组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4)粉尘、噪音预防措施(41)减少粉尘措施(411)土石方、拌合站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并配备洒水车,防止粉尘飞扬。(42)噪音控制措施(421)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422)对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423)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严禁鸣笛。(424)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425)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
f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报建设单位、驻地办,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5)预防水污染的措施(51)工地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度。污水在排放前要先在沉淀池沉淀后才能排放,而且所有排放的污水,应符合国家和秦皇岛市的有关规定。(52)工地机械设备维修污水设专门的收集地,此类污水不能随意排放,须有专车运至市有关部门指定地段倒弃(53)生活区、设备维修站、生产区必须做好垃圾、废油、废水的收集,定点存放,不得随意排放。(54)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农田、水源,集料冲洗用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应符合使用前水质,确保水源不受污染。(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