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配电室电气安全规程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安检部门核发的“高压运行维修”操作证才可上岗,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单位的供电方式,供电范围等。
2、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员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执行。3、值班人员每小时巡视一次变配电室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主要有:
1)高压进线电压、电流是否正常。2)高压各支路出线开关运行是否正常。3)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4)低压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是否正常。5)电容补偿器运行及补偿值是否正常。6)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正常。7)电站内电气设备表面应无浮尘,站内各角落无杂物。8)电站内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及异味等。9)直流屏运行数据应在规定范围内。10)室内照明是否正常,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室内外通道是否畅通。11)将相关情况写入《配电室值班记录》。4、每月安排各班清扫配电柜,并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部门负责人。5、在高峰负荷和异常天气时,对电站内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1)处于高峰负荷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负荷和各电气联接部位
的发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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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雷雨时,应检查电站周围墙面及屋顶是否有渗漏现象,如发现异常,应做临时处理并马上报告上级领导。
3)低压母线、设备或电气连接部位非超负荷产生的过热温度超过极限时,应先迅速停断次要负荷以控制温升,然后再停断缺陷设备的供电进行检修。
6、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发生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先行紧急停电处理,然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停电部门通知。
二、低压配电柜保养检修安全规程
1、停电检修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说明停电时间、停电范围,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并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2、正式检修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发。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检修程序和安排。4、采取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5、检修时落实安全措施,实行停电、验电,挂装地线,悬挂安全标志。6、对要检修的设备进行放电,挂地线处理。7、对设备进行清扫;对锈点进行处理;对接点进行紧固;对变形破
损零件及时进行更换。8、检修操作完毕后,应做检查测试,并做测试记录,确认恢复正常
状态后,按《操作票》程序正式送电。9、工作完毕后要填写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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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注意事项:1)必须有电气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场监护、指导;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