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
表格1:试样体数量变量应用情况举例
试样体数量,用于
1I容器
3I容器
弹簧、木栓、套管和其它小型部件。
(10±1)g
扶手、烟灰缸、顶棚扶手、变速杆护套、遮阳板和其(20±2)g
它中等大小的部件。
隔音材料、薄膜、皮革、衬边材料、泡沫材料、地毯(50±5)cm3
和其它的、大面积使用的材料。
(30±3)g(60±6)g
(150±15)cm3
对于变量C,如果材料厚度小于3mm,那么对于1I容器可使用(200±20)cm以及对于3I容器可使用(600±60)cm的试样体数量。如果同类材料的材料厚度大于20mm,那么应将试样按20mm的厚度剪切。对于夹层结构的部件应进行整体的测试。为达到要求的检验体数量,对于小型的部件来说应尽量使用较多的部件。
44实施:有3中存放条件(参看表格2)可供选择。所使用的变量应从规范、图纸等中选取。
变量123
温度(23±2)℃(40±2)℃(80±2)℃
表格2:存放条件变量存放周期(24±1)h(24±1)h2h±100mi
应关注的检验说明a、b、c、d、fa、b、c、d、fa、c、e、f
441检验说明:
a)对于变量1和2,可在1I检验容器中灌充50ml的水,在3I检验容器中灌充150ml的水。对于变量3可不需要向检验容器中加水;
b)应将检验体这样放置在检验容器中,即不能直接与水进行接触;c)将检验容器锁闭牢固并存放在预加热的加热室中;d)对于变量1和2,评价可以直接在从加热室中取出检验容器后进行;e)对于变量3,在进行评价之前,应将检验容器从加热室中取出后首先冷却至检验室的温度(60±5)℃。在对3个检验
体评价之后,在对其它的检验体进行评价之前,应再次将容器放回到温度为(80±2)℃加热室约30分钟。f)评价应通过至少3个检验体进行。在单独评价时如果评分彼此相差2点,那么就应对至少5个检验体进行重新测量。
45评价:
气味的评价可以对所有可能的变量根据评价等级(参看表格3)按照分数1至6,也可以在分数之间划分为05分进行。
f第四页PV3900:200008
得分123456
评价
表格3:评价等级
不能感受到的
可感受到的,无妨碍的
可明显感受到的、但没有太大妨碍的
有妨碍的
受较大妨碍的
难以忍受的
气味状态将在对检验方法以及对作为单项分数(可以对中间值按05划分)的平均值使用的变量说明的情况下给出。
5适用的资料:
DIN5001112
气候及其技术应用;空调设备;空调数值;空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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