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乌素煤矿班前、班后会、交接班制度
2014年
f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一)班前会制度1、采煤队按“三、八”制组织生产,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不参加者不准入井。班前会时间为零点班10:00召开、八点班6:00点召开、四点班1400召开。2、班前会必须由安全、生产副队长或队长、班长进行组织召开。3、班前会由值班员整点进行点名,点名时间为10分钟,点名期间未准时参加的职工视为迟到,迟到的职工每次罚款10元,未请假而不参加班前会或参加班前会而无故不下井人员视为旷工,旷工一次罚款30元天,旷工超过15天者予以报辞。4、值班员负责记录班前会内容,记清参会人数、任务分工、注意事项、标准要求等内容。记录不全、不详细或不做记录一次罚款30元。5、会议内容及程序:(1)由会议主持人带领职工进行安全宣誓。(2)传达上级指示。(3)由技术员及时贯彻相关安全技术措施。(4)会议主持人通报上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5)布当班生产任务,责任明确。(6)强调本班安全防范重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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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防范措施。(7)由跟班队长分配当班工作。(8)班长按副队长安排详细分配工作。6、会议队长、班长要认真观察每个入井人员的精神和情绪,发现饮酒、情绪不正常的人员一律不准入井。7、班前会期间,所有职工手机必须处于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发现一次手机铃声响起影响会议进程者罚款10元次。8、班前会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分钟。9、参加班前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听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明白工作内容,清楚工作标准,不明白不清楚不准入井。10、班前会由跟班队长负责对本班工作地点的危险源进行组织辨识,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认真填写危险源辨识表,并签字后送安检部。11、班前会结束后由班长负责组织全班职工排队至更衣室进行更换作衣,必须按行走路线行走,行走时不得喧哗。(二)班后制度1、生产班每班工作必须提前半个小时结束,结束由跟班队长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跟班队长,验收合格后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召开班后会,班后会主要是对本班工作的总结,对当班各项工作的再次安全确认,如存在不安全隐患必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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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时处理,对本班不能处理的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2、班后会结束后班长和固定岗位人员留守现场交接班,其他人员必须在进风巷或回风巷的反向风门外进行交接班。3、班后会期间由班长指派专人做记录,对安全确认情况记录清楚,升井后要求记录在班后会记录本上,以便队管理人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