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2年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2012年2月2526日在市乒乓球训练馆举行。二、竞赛项目:(一)普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二)职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三)初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四)小学高年龄(四六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五)小学低年龄(一三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三、参赛办法:(一)凡在校在籍学生(复读生、借读生不得代表就读学校参赛),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且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二)各校每组可报男、女各1队,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三)各学校在报名时,按运动员水平从高到低排列顺序,以方便抽签编排。(四)各年级组的双打比赛不允许跨年级组配对,团体、单项比赛只有2队、2人时不比赛。
f(五)参加比赛的中、小学校,请于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报名表(含电子文档)及运动员像片粘贴表(1寸1张人)加盖学校公章(县区学校须盖县区教育局、体育局公章)报送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852490168@qqcom邮箱,交验学生手册、户口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否则不予参赛。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和教练员会议。(六)运动员资格初审由学校负责,比赛时教练员必须在赛场。(七)团体赛3名运动员必须全部出场,不许弃权;如出现无故弃权,将取消弃权运动员所在学校明、后两年的参赛资格。(八)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单项比赛。四、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二)团体赛和单项比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报名队(人)数6队(人)以下采用单循环赛;6队(人)以上(含6队、6人)第一个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四)运动员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未参赛者,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后续比赛。(五)比赛全部采用三局二胜制。采用40毫米白色球,比赛11分制。五、录取名次:分别以普通高中组、职业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和小学乙组录取名次。团体赛个人10队人以上(含10队、10人)录取前八名5至9队(人)按参赛队减2进行录取;3至4
f(人)队录取前二名。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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