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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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开展2014年下半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二、遴选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二)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遴选计划和职位详见《2014年下半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四、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截止报名时,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编在岗的人员。(二)遴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且在基层公务员(参公管理)岗位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f①军队转业干部在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