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法制三十屏总前言
中华法制文化源远流长。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出现了远古人类社会“法”的萌芽。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夏朝建立,中华法制史化开始有文献记载的历史。亘古往今,风云激荡,王朝更迭,屡废屡兴,历经数千年岁月洗礼,古代先驱圣贤们创立的法制思想和司法理念的精髓,亦然值得汲取和借鉴。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的法制文化,汲取外国法律文化的精髓,对于推进我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法制理念
f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以人为本,明德慎刑;权利等差,义务本位;法尚公平,重刑轻民;恭行天理,执法厚情;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家族本位,伦理法治;以法治官,明职课责;纵向比较,因时定制;统一释法,律学独秀;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立法修律,判例为补;书法定罪,类推裁断;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二中国法制思想的起源一、法的起源当原始阶段的风俗习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而且体现的意志为国家意志时,这种风俗习惯即成为法二、中国法起源的特点1血缘关系的纽带随着国家的建立更加强韧2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随国家的建立得以加强3刑起于兵:
(1)首先用来惩罚战俘;(2)用于惩罚本部族内的士兵;(3)军事长官兼理司法;(4)战争本身就是惩罚。4法出于礼:(1)礼是一种仪式,礼起源于祭祀;
f(2)礼是一种精神,在古代指宗法伦理;(3)礼是一种规范,礼是维护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差别性的规范。三、中国法起源对后世的影响:1由于血缘关系纽带的加强,使家法、族法在中国古代法体系中成为法定一个重要形式、渊源;2亲亲、尊尊成为法的重要精神,在中国古代法制中,皇权至上成为重要特点之一;3中华法系以刑法为主;4礼法结合,即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
三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原始社会末期,我们的先民遵从的主要是习惯法。夏代的法律总称“禹刑”,商代的法律总称“汤刑”,西周的立法包括制“礼”和作“刑”两个方面,“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其中最重要的是赎刑性质的《吕刑》。夏、商、西周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夏朝实行“天命、全罚”制度,商代有“神判”制度,西周强调贯彻“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以及“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都是具有当时世界最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对中国后世的法
f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