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及运
f营以外的用途,如确需改变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5、凡涉及节能减排项目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节能减排项目投资__亿美元。在收到甲方履约保证金后30个银行工作日内按双方约定的资金使用计划资金到位。(2)按年息_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参与具体经营,不承担盈亏风险。投资期满收回本金,将所拥有的节能减排项目公司_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具体运营节能减排项目公司项目,承担经营风险。(2)负责节能减排项目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节能减排项目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3)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节能减排项目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4)确保节能减排项目公司按期支付甲方投资的年息,到期返还甲方投资本金。(5)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六、合作条件和前提
f1、甲方具有提供除资本金以外的其他投资能力,在乙方及项目公司出具相关抵、质押手续及提供相应托底条件后,甲方负责提供并满足项目运营所需的一切资金,并愿意与乙方合作履行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2、乙方拥有节能减排项目开发建设权,手续完备。3、乙方拥有项目运营资质、专业团队及项目运营所需的政府及社会资
源,目标市场明确可控,协调政府相关政策支持有效可靠。4、乙方有项目运营能力并愿意与甲方合作履行本协议所有约定。七、终止协议的约定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项目公司公司无法履行责任,则可按规定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八、不可抗力因素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政策改变;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