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常识教育。组织多种多样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无辍学学生。中、小学校后进生、失足生和常旷生的帮教率达100,转化率达90以上。无学生非法游行示威活动。5、学校内部风气良好,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法轮功习练者和其它邪教组织活动。无色情、淫秽、暴力和封建迷信等书刊传播。五、奖惩办法教育局将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年度考核确定为“平安校园”的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的单位,将由教育局授予“平安校园”荣誉称号,教育工作者向市推荐给予记功奖励。对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要实行“黄牌警告”,对连续三年达不到平安创建标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00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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