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一基本规定?原则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劳务,但未同时提供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对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缴纳营业税。原则2: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行为,但未同时销售货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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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者提供增值税劳务的,对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缴纳营业税。原则3: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应按混合销售行为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缴纳营业税。原则4: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同时涉及到销售货物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原则5:同时提供营业税劳务和增值税劳务,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原则6:兼营行为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原则7:融资租赁业务视不同主体以及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确定是否缴纳营业税。
九、建筑业劳务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规定难点之一是这一混合销售的基本条件要符合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难点之二是自产货物的范围应如何掌握?已经全部废除。
十、如何理解营业税兼营行为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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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难点之一是要掌握营业税兼营行的范围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一基本规定
十一、营业税建筑业劳务税营业额的基本规定条例第五条差额征税规定;细则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别征收营业税;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难点之一是建筑业劳务的计税营业额如何掌握?难点之二是装饰业劳务的计税营业额如何掌握?难点之三是甲供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及如何进入计税营业额?
十二、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难点之一是征税的范围扩大了难点之二是征税的对象范围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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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三、满足营业税征税条件但税法规定暂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具体包括:(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银行按国家规定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各银行在结算过程中相互占用的资金、拆借。(2)存款利息收入和购买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