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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高管团队可能在阿里巴巴上市后,迅速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所以马云选择了合伙人制度。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主要容:1、目前,阿里巴巴合伙人共有30名成员,包括23名阿里巴巴集团的管理层和7名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理层。其中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
f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暂时合伙人,其任期与任职相关,即在阿里巴巴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任职时,是合伙人;一旦离开,即从阿里巴巴合伙人中“退休”。合伙人的人数无最终限制。2、阿里巴巴每年选一次新合伙人。新合伙人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现任合伙人同意才能当选。合伙人投票实行一人一票。3、新合伙人需要满足在阿里巴巴或关联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等条件。4、担任合伙人期间,每个合伙人都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5、合伙人的权力包括董事提名权和奖金分配权。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提名阿里巴巴过半数董事,提名董事需经股东会投票过半数支持方可生效。如果股东反对合伙人任何一名提名人选,合伙人毋须股东投票,可指派另外一人选成为“过渡董事”,任期一年。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实际是指开设在开曼的阿里巴巴未来上市公司主体的公司章程中的一则特殊条款。该条款规定,以马云为代表的阿里巴巴合伙人(阿里巴巴创始团队成员依据一定的规则选出这批人),有提名董事会半数董事的权利,并且如果遭到股东们否决,合伙人仍可以继续提名,直到董事会过半董事由合伙人提名的董事构成。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合伙企业制度。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阿里合伙人制度有什么优点?
合伙人制度的核心容是赋予合伙人董事会过半数董事的提名权,其
f适用于私人公司或,与我国《公司法》不冲突,可以为本公司控制权的架构所借鉴。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设立董事会,可以通过分配董事提名权来实现创始股东对公司的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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