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第一条定义⒈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⒎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第三条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第四条知识产权⒈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⒉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第五条违约和赔偿⒈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