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三设科技〔2007〕50号
转发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工经处、线站处、区域项目部、沈阳公司、内蒙古公司、锦州公司、吉林公司:现将铁建设200777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中贯彻执行。对4月11日以后提出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文件,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专业完成文件的修改工作。附件:铁建设200777号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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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主题词:基本建设建设管理费标准通知抄送: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司办、计经处、科技处。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07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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