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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及其法律保护任自力随着因特网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域名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与争论的焦点。域名最初的设计目的为了方便网络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其基本功能是确定网址、实现计算机的网络化。尽管随着网页链接、网络搜索引擎等技术的出现,域名作为一种网络身份识别符号的重要地位已经有所下降,但作为一种网络资源定位方法,其重大的社会意义与价值却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尤其是在一些域名衍生出企业“网上商标”的标识性功能之后。一、域名的含义、性质与法律特征(一)域名的概念关于域名(Domai
Name)的概念,立法上并未有统一的规定,学理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理解,诸如,“域名是指与因特网上数码地址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域名,又称网址,;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因特网的人在因特网上的地址”“域名是联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它们是为了便于人们发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而设计的”“域名,其实是;因特网协议(IP)地址的一种容易记忆的字符串,它对应的是纯数字的地址”“域名就是;指I
ter
et用户用以确定其在网上的位置,并与其IP地址相对应的名称”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释,“从技术上讲,域名只是因特网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可以说只是一个技术名词……,从商界看,域名已被誉为企业的网上商标”。上述对域名的理解或者偏重于进行技术性阐释,或者未能揭示出域名的独特功能,故均有失准确。笔者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域名是指域名所有人拥有的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网络地址。(二)域名的结构及其主要类型根据现行域名规则,一个完整的域名通常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左边是由TCPIP协议种类(例如超文本网络协议http)和万维网代码所构成的无识别性的通用前缀部分,右边是由英文中的句点“”依次隔开的顶级(一级)、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域名代码所构成的域名代码部分,如HYPER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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